我们使用TFS 2010错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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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的团队是TFS2010的新成员。过去,我们使用自己的业务需求矩阵(可追溯性矩阵)Excel电子表格。它具有典型的列,例如:
需求编号|项目|规则组|业务规则|键入...等
我们的业务规则列的内容如下:
“系统应提供一种方法,使演员可以搜索书房。”
“系统应提供一种方法,以允许参与者搜索项目。”
\“系统应为入站包裹生成移动活动。”
\“要导入条形码清单,系统应与每个样本占位符一起包含一个代码,该代码说明样本是由条形码清单创建的。”
由于行业对文档,审核等方面的要求严格,我们选择了MSMI for CMMI,而不是MSF for Agile作为过程模板选择。
关于如何在TFS 2010世界中实现“我们的工作方式”的最佳方法,我们进行了许多讨论。我们问题的症结似乎归结为以下几点:
看来我们应该遵循“实现”选项卡中“需求”->“任务”之间的“父/子”关系。但是,这意味着我们为每个需求都有一个任务(这似乎是多余的,而且过于细化)。
我们希望将“任务”视为不太精细的内容(即“开发出站控制台屏幕”。)
我们希望开发人员能够查看分配给他们的任务,并轻松查看与这些任务相关联的需求(功能和非功能)。
可追溯性是一个高度优先的问题,但是,我们不一定需要它具有极其精细的粒度(可追溯到实际的代码行)。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,这样做会使开发变得非常乏味且适得其反。我们希望在这方面保持合理的平衡。
我们的方法是否真的像看似成圆孔形?或者,我们只是误解/错过了什么?我们觉得我们对各种工作项类型都有很好的了解。
要添加更多上下文,我们的理解是类型为“功能”的需求是更精细的需求(例如功能,非功能,QoS)的“父”。我们知道场景的需求类型类似于用例。
因此,我们认为TFS 2010遵循以下层次结构:
要求(功能)
需求(功能)
任务
显然,对我们来说,问题是,尽管我们在某些方面希望Requirement / Task之间的父/子关系...我们几乎同时看到需要Task作为Required的父级。
我们相信我们可以跳过“实现”选项卡(以及它强制执行的父/子关系)...,而只需使用“所有链接”选项卡。这使我们能够更灵活地通过其他链接类型(例如\“ Related \”或\“ Affects / Affected By \”)来关联需求和任务...但是,最大的问题是它破坏了内置的TFS 2010报告(尤其是关于跟踪需求进度/小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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